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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发布1月至7月超速企业“红黑榜”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3-11-20 06:38:50 浏览:73 分类:资讯

原标题:河源发布1月至7月超速企业“红黑榜”

  守法是一种义务,也是一种美德。近日,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发布2020年1月至7月超速企业“红黑榜”,10家企业上“红榜”被表扬,10家企业上“黑榜”被通报

  据悉,龙川县车田镇顺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、连平县粤运客运有限公司、河源市天威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、河源市源城区宏泰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、河源市益惠鑫物流有限公司、紫金县新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、和平县童真幼儿园、紫金县兴业货运贸易有限公司、龙川县中陵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、东源县国通驾驶培训教练场有限公司共10家企业,上2020年1月至7月市级监管平台超速企业“红榜”。

河源发布1月至7月超速企业“红黑榜”

  据了解,2020年1月至7月市级监管平台超速企业“黑榜”10家:河源市源安客运小汽车出租公司超速总次数534次、河源市宇和小汽车出租公司超速总次数459次、河源市华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超速总次数257次、紫金县伟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超速总次数227次、河源市源城区东晖实验学校超速总次数222次、紫金县文鼎盛实业有限公司超速总次数210次、连平县岭南英才实验学校超速总次数210次、紫金县永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超速总次数210次、河源市源城区九洲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超速总次数192次、河源市惠泰校车运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超速总次数159次。

  据介绍,超速企业中出租车类型、校车类型、教练车类型较多。针对超速企业,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表示,将通过加大力度开展路查路检,严肃处理违法超速人员;同时,通过应用科技手段和改善硬件设施,加大市区各大隐患路段整改和监督,加大电子警察的监管力度,通过科技手段执法,严厉打击故意违法犯罪的驾驶人。

  根据修改后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133条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均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

  警方呼吁,超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杀手,交通安全靠大家。希望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,文明出行,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。

(文章来源:河源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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